最近發現幾家電視台在上午時段會悄悄變身為「地上電(視)台」。地下電台賣的是藥,地上的當然要賣些比藥更現代、更高科技的「營養食品」、「保健食品」或「╳素」,宣稱的效果包括「保╳」、「排╳」、「增╳」、「減╳」,琳琅滿目,不一而足。節目型態大抵是以誇張的居家環境檢測或嚇死人不償命的情境劇為前導,接下來由名節目主持人主導「洗腦座談」;座談聽眾坐在完全不符人體工學的奇怪椅子上,他們的對面是穿著白袍的「專業人士」,頭銜千奇百怪,但絕少看到正牌醫師在座(所以沒有違反衛署醫字第0九三0二0三二八0號函的問題)。座談內容常常不是實證醫學,而是屬於「細胞╱動物生技實驗結果」、「玄學」及「廣告學」範疇。雖然同樣的錄影節目內容一再重複播出,但是衛生署剛好都沒看到,所以當然也不可能違反醫療法第86條。
跟據Merriam-Webster OnLine對於myth(常翻譯為「迷思」)的解釋,第三則為:
a person or thing having only an imaginary or unverifiable existence
以myth來描述那些座談內容,雖不中亦不遠矣。
這些廣告節目其中之一是推銷「保╳配方」的。節目主持人侯╳╳在「洗腦座談」中為了附和「白袍專業人士」的說法,興奮地說了一句:
「安寧治療就是到蘇州賣鴨蛋。」
到目前為止,站長並沒有聽說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或名字很長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曾就這種不正確的說法提出抗議或駁斥。
前天的自由時報自由評論「何必假好心」也出現了這樣的句子:「馬英九執政團隊...處理股市重挫的態度,充分展現了這些人的蛋頭特色。台股在馬上任三個月掉了三成,如果是病人的話,已經被推入加護病房,下一步就是在安寧病房中等死。」最後那幾個字也是相同的錯誤觀念。
上個月有篇報導「門諾:安寧療護非等死 強調活得有尊嚴」說得好:「安寧療護是強調要活得有尊嚴,透過安寧照顧的過程幫助消除人的內心衝突及復合人際怨懟,妥善處理與親友的道別和實現病患的特殊心願,安寧理念是一種醫療倫理,並非安樂死,更不是等死。」
為導正視聽,站長特別轉載以下這篇正論:
▲十個關於安寧療護的迷失
☉陳冠廷醫師(奇美醫學中心 安寧療護小組召集人)
(轉載自http://www.chimei.org.tw/top/top02/medical/med_ps/10751.htm)
十一月是美國的國家安寧月(National Hospice Month),每年此時,美國總統都會代表全國民眾發表宣言,對獻身於安寧療護的所有醫護專業人士及不計酬勞奉獻的志工表達最深的敬意。完成一台手術需要幾小時?傷口換一次需藥要幾分鐘?這對每個專業的醫護人員都有一定的估算。處理臨終前複雜多變的身體疼痛與症狀,撫平一群欲碎的心靈,引導病人、家屬從否認、憤怒到接受,互相陪伴、一起掉淚,整個過程豈能用時間長短來衡量。布希總統說,憐憫(compassion)與愛是世人最重要的價值觀,他向這一群安寧團隊對末期患者提供的愛與支持抱以鼓勵與尊崇。1967年英國倫敦成立第一所現代的安寧醫院,1990年淡水馬偕醫院設置了本土第一個安寧病房,幾十年來多家安寧院所提供了癌症末期患者身心靈的依靠。不過相對於國內每14分鐘就有一名癌症病患去世,每年近3萬8千名逝者,羊群大部分還在廄外。民眾舊有的價值觀、醫護人員保守消極的態度、政府與政策無力的支持,安寧療護在台灣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有十個重要的觀念或可稱為迷失(myth)急待與社會民眾、醫療專業同仁、執政規劃者共同來分享與思考。
第一個迷失:安寧病房是等待死亡,被放棄治療的地方。事實上,安寧療護強調:全人、全家、全程、全隊的照顧,人存在的價值不是只有身體沒有病痛、三餐得到飽足即可。安寧療護關心您疾病過程的疼痛與其他身體症狀,從初期到末期;在乎心理與靈性的困擾,讓病患能擁有生命尊嚴、了卻心願;重大疾病不只影響患者本身,也深深牽扯其家庭;瀕死或死亡是許多問題的開端,安寧療護正視這個課題,也與患者一起面對。一般專科焦點在積極治療,對末期病患照料力有未逮,安寧療護做得比您想像得多更多,我們不放棄病人,甚至其家屬。全程的照顧,至死後的哀傷輔導。團隊照顧成員包括: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志工(義工)、心理師、宗教人員、藝術音樂治療師等,凡是病人所需要的都可以是團隊的成員。
第二個迷失:家人尤其是小朋友應避免參與親人死亡過程的照顧。事實上,學者專家的研究告訴我們:全程參與死亡過程的照料,是生命教育最可貴的教材,它減少了人對死亡的恐懼及日後失去摯愛的不捨。許多民眾甚至癌末病患,住院時不喜歡路過安寧病房,他們覺得“安寧”與死亡相近;許多安寧團隊人員不願第一次與病人、家屬見面時告知自己的身分是“安寧團隊”,一般病房護理人員打趣稱我們是天使,接人上天堂的天使,或追魂天使?生命教學是毎個人一輩子的功課,沒有年齡、貧富、階層、學歷、智識的限制,只有接受,無法逃避。
第三個迷失:安寧療護讓人失去原有主治醫師的照護。事實上,安寧團隊會與原照護團隊緊密配合,討論每一種藥物、管路、檢查、治療的取捨與利弊。不喪失任何機會,不增加無益的負擔。
第四個迷失:在醫院過逝是最理想、安全的地方。事實上,九成的美國人希望在自己的家中過逝(Gallup Poll,2000),台灣七成六的南部民眾、五成二的北部民眾(邱泰源,1998)也抱同樣看法。世俗文化說要留一口氣回家,要不然亡者會永遠走不出來。我們提供另一種見解:在醫院病床上,頻繁的抽血、打針、檢查、吃藥,臨終前還要插上呼吸管、電擊加上令人心碎的心臟馬殺雞,最後不得已才帶著呼吸管,象徵地用呼吸球代表呼吸,這只滿足了未亡者的心願,合乎社會風俗的要求。一息尚存時,意識未喪失,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家園靜養,有摯愛的家人、寵物相伴,有安寧居家團隊提供協助,這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第五個迷失:安寧療護只照顧癌症末期病患。事實上,在美國安寧病房中,癌症患者約只佔了一半,他們不強調癌症病人的安寧療護,而是說末期病患的安寧療護,末期疾病包含慢性心、肺疾病,腦血管病變、末期肝腎衰竭患者、阿茲海默氏疾病、愛滋病等。其實各類疾病到了最後階段,臨床醫師評估治癒已是不可能,近期內死亡不可避免,醫療團隊即應有安寧療護觀念的考量。民國89年公布實施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一條即清楚說明適用對象不限於癌末病人,場所不限於安寧單位。而國內健保規定除癌症末期患者外,運動神經元疾病(如:漸凍人)末期患者亦可接受安寧病房、安寧居家之照顧。
第六個迷失:安寧療護只有在所有積極治療都結束,無計可施的時候,才被派上場。事實上,理想的安寧理念強調:在被診斷出重大疾病時,就會有身心靈問題的需求。這些理念與倫理考量和積極治療(如手術、化學治療、放射治療等)並不相左,毫無矛盾,安寧療護不只幫忙安頓死路,也沒有放棄尋找生機。實務上,當六個月內可能會有死亡威脅時,就應加入安寧療護的專業照顧。
第七個迷失:安寧療護只有住在安寧病房才可獲得。事實上,除住院型式的安寧病房外;健保還給付安寧居家,讓病患可在最習慣的家中,每周兩次由居家護理師、醫師提供專業到府的服務;國民健康局93年起更規劃了安寧共同照護計畫,病患除接受原診療團隊的治療計畫外,更可會診接受安寧團隊的共同照護。國外還有日間照護及安寧醫院的照護型態。
第八個迷失:安寧療護耗費更多的健保醫療資源。事實上,根據美國杜克大學(Taylor, Duke University 2007)的研究發現:接受安寧照顧計畫的病人比未接受安寧照顧計畫的病人平均可省下美金2309元($7318 vs. $9627),而且病患可獲得更適切的醫療,更高品質的照護。醫政機關、健保局常覺得安寧療護需要額外費用支出,不願投入或消極縮減費用(安寧共同照護計畫)。大企業、財團法人醫院競相投入數以百億的高科技抗癌設備,卻鮮少關注完整的、人性的安寧療護院所規劃。
第九個迷失:安寧療護可能加速死亡的到來。事實上,安寧療護視死亡為自然的過程,安寧療護不加速或延遲死亡。另有些人認為:坦然的面對問題(死亡),可以放下心理壓力,增進免疫力,進而改變疾病的過程,增加生命時間,而且是平安有意義的時間。
第十個迷失:病人的治療權力不需要被告知與尊重,只要家屬盡心安排即可。事實上,病人當然有選擇知道或不願意知道的權利,當自己在面臨重大疾病威脅或生命即將結束前,可以要求減輕疼痛及治療其他不適,他們不需要受苦在身體或心理方面,這就是安寧療護。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八條(醫師告知之義務):醫師為末期病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時,應將方針告知病人或家屬。但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時,應予告知。
▲morpheus註:
心臟馬殺雞:cardiac massage,即心臟按摩。
▲相關連結:
偉大的(空一格)牛津大學博士陳耀寬開始在電視上廣告「韭菜籽」了!
(提到「陳耀寬」時,請記得一定要在前面加上「牛津大學博士」,以免失敬。)
相關連結:
韭菜籽藥錠
http://www.healthcity.net.tw/med_qa/med_qa_content.asp?ask_id=26045
抗議!竹子本來就有猴子臉!
http://www.aquashop.idv.tw/blog//index.php/37266/action_viewspace_itemid_947.html
當黑心教授搭上黑心媒體
http://blog.ntu.net/jacklo/archives/158
休站準備中
http://blog.ntu.net/jacklo/archives/159
(請看回應。)
回應朝陽科技大學陳耀寬助理教授及其助理之指教
http://blog.ntu.net/jacklo/archives/160
「我是陳耀寬無意中看到這個網站感覺的滋味您們應知道的
我的師長是1996年諾貝化學獎得主
我是於1994在英國牛津大學牛津大學求學
1997年底取得英國牛津大學博士學
1998年回國立台灣大學化學系任職博士後研究
目前任專任朝陽科技大學兼任中國醫藥學院藥物化學研究所
我的論文發表過全世界第一個以化學方法打通奈米碳管
全球第一個研究出金屬氧化物的奈米電線
因而取得牛津大學校刊報導獎勵
論文也上了Natural自然論文和該刊物內封面圖片
個人作學問嚴謹遵照師長教導實話實說
如果研究上任何問題敬請專家學者教授師長指教
耀寬會向各界先進請益以求進步並認真教學
陳耀寬敬上」
站長看了這篇回應後,對於牛津大學博士陳耀寬的景仰,更有如濤濤江水不可遏抑。
(小聲)不過這本Natural期刊是什麼東東啊?
上聯:美國哈佛大學出了馬英九
下聯:英國牛津大學出了陳耀寬
橫批:自己想
Posted by: morpheus | 2008.12.31 at 10:19
宣稱醫療效能/假節目真廣告 消基會批罰太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17/today-life1.htm
Posted by: morpheus | 2010.07.17 at 03:32
膳食補充品 多含危險成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4/today-int12.htm
「許多膳食補充品含有可能導致癌症、心臟問題或傷肝、傷腎的成分,卻仍繼續在市面販售…儘管許多膳食補充品在標籤上都標榜『天然』,其實含有許多危險成分,『國家藥品資料庫中逾5萬4000項膳食補充品產品中,只有約3分之1達到有科學證據支持的某種程度安全和效果。』報告特別點出12種可能有危險性的成分,包括烏頭、苦橙、矮檞樹、膠性銀、款冬、聚合草、金午時花、鍺、大白屈菜、卡瓦椒、北美山梗菜和育亨賓等,可能引起肝、腎受損、心律不整、影響血壓正常。…膳食補充品以非常誘人、有時甚至誇大的銷售話術行銷,如能增進閨房內的表現、瘦身或提高運動體能等,『消費者很容易就被引誘相信這些補充品無害,因為他們是「天然的」』」
Posted by: morpheus | 2010.08.04 at 18:23
衛生署和NCC終於看到了。
違賣健康食品暴利 客服250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30/today-t1.htm
「昇暘在台視、中視、中天娛樂、年代綜合、國興、高點、好萊塢、AXN等頻道開設『健康滿百』、『健康資訊』等節目,不斷播送『薑黃素抑制B肝轉肝癌』、『褐藻糖膠是我的救星』、『魚鱗變黃金造福百萬人』、『骨膠原存骨本,預防骨質疏鬆』及『累積收到五百萬封感謝函』等不實廣告,販售四稜粉藤、魚鱗膠原蛋白、薑蜆等產品…一個月就賣了四百多萬元的貨品,公司一年的獲利至少八千萬元。」
Posted by: morpheus | 2010.09.30 at 09:44
等大人誇大療效 被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3/today-life6.htm
「苗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將環生董事長于學釗、震達董事長何修榕、朝陽科技大學陳耀寬、中醫師黃章彥等八人起訴。...『等大人』、『起陽籽』都未經過保健功效評估試驗…
「檢方表示,『等大人』產品未經人體實驗,…卻對外宣稱『經人體實驗證實』,並涉嫌捏造白老鼠實驗結果,隱匿對公鼠無效,對母鼠雖可增加骨質密度、卻有增加荷爾蒙促進早熟的危害疑慮。
「並由號稱是牛津生化博士、在朝陽科技大學任教的陳耀寬,提供不實研究資料並拍攝電視廣告。」
Posted by: morpheus | 2011.03.06 at 10:25
食品廣告違規 薦證者也得受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today-life17.htm
Posted by: morpheus | 2011.04.01 at 11:35
船井超纖錠 去年違規廣告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7/today-life11.htm
「由藝人小小瑜代言的『船井burnerr超纖錠』,是食藥署監錄『食品宣稱療效』違規件數最多者,計14次,已由地方衛生局對廠商罰款101萬元,小小瑜也被開罰2次,共罰8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鼓勵民眾可以善用專線0800-285-000提出檢舉。」
電子媒體違規廣告 60%是食品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7353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歡迎民眾主動檢舉,最高可獲得罰金百分之十的檢舉獎金。」
Posted by: morpheus | 2014.02.08 at 09:32
誇大不實! 北市開罰違規食藥廣告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848565.shtml
「『遠紅外線治療儀』是合法申請販賣的醫療器材,但廣告宣稱『可強化組織再生、調節神經統功能,還能解決退化性關節炎、五十肩、關節僵硬』等等,不僅宣稱療效、誇大不實,且販售者非藥商,托播廣告也沒有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因此違反藥事法,可處20至500萬元,違規一件可一罰...」
Posted by: morpheus | 2014.08.05 at 12:11
違法宣稱保健功效 最高罰50萬元
2014年10月29日 04:10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029000817-260113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公告『健康食品管理法保健功效適用範圍』...明訂13項保健功效,包括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擅自使用核准以外的其他功效,宣稱可壯陽、強精、解酒、豐胸等字眼,都屬違規;而一般食品則不可宣稱健康食品的13項功效,同時不能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的字眼。」
最高罰50萬元?無良業者看到這個數字不知道會不會微笑?
Posted by: morpheus | 2014.10.29 at 11:36
【保健品害命】花百萬購保健品後暴斃 家屬怒控無良直銷商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111soc002/
「今年初母親加入一間名為「蔬活農場」的直銷團體...黃母被直銷團體的話術和贈品誘惑,加上不少左鄰右舍的老人每天都會去『報到』,黃母瞞著家人繼續參加直銷團體的說明會並大量購買,私下偷偷服用。…10月9日當天清晨…因藥物中毒導致全身白血球減少,並有敗血症、酸中毒現象...3天後,醫師宣布急救無效死亡...整理遺物,赫然發現在母親的臥房衣櫃、床邊,藏有大量『蔬活農場』銷售的固態膠囊、粉狀、液體保健食品。這時家屬才意識到,母親的藥物中毒極可能是這些保健食品惹的禍…受害家屬委任律師王琇慧表示,業者以不當手段銷售保健食品,導致被害人因藥物中毒而致死,將對此提出民刑事告訴,並對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部分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
Posted by: morpheus | 2017.11.13 at 10:27
去年食品廣告違規王 「南極冰洋磷蝦油」遭罰71次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07/1309836/
這種程度的罰款根本無關痛癢,罰不怕的。
Posted by: morpheus | 2018.03.07 at 13:05
違法食品廣告播不停! 監院糾正衛福部監督不力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715134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賦予主管機關就再次違法的食品廣告相關業者,命其停業等剝奪或消滅營業資格、權利的加重處罰權限...但,各地方主管機關迄未曾依規定加重處罰,僅處以與不法業者所獲暴利明顯不成比例的罰鍰,毫無遏阻與懲儆效果,更迄未命該等業者刊登更正廣告」
Posted by: morpheus | 2021.10.31 at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