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9,中國時報)
(轉載自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1900012,00.html)
【黃錦嵐、陳怡妏╱台北報導】九十二年間SARS肆虐,和平醫院醫師林重威為救治病患,感染SARS不治,他的父母訴請國家賠償。最高法院昨日判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應負國家賠償責任,應給付林重威的父母共七四八萬一六二一元,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廿一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年息五%計算遲延利息認定。
本案是因SARS死亡獲國賠的首宗案例。
(略)
▲抗煞醫師林重威 國賠將捐公益
(2007.1.19,中國時報)
(轉載自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11900013,00.html)
(略)
▲抗SARS殉職 醫師父親批馬
(2007.2.10,自由時報)
(轉載自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5771)
(略)
歷經SARS風暴喪子之痛,沉寂了三年多,直至日前國賠勝訴,林亨華才終於打破緘默,公開對外說明事發當時及訴訟的心情,直指台北市政府當年和平醫院封院的決策錯誤,林重威染病後要求成立會診醫療團隊,卻遲無下文,在國泰醫院八天住院期間直到林重威辭世,太太要跳樓、林重威未婚妻昏倒,又要處理相關後事,都未見市府派人慰問,因此拒絕進入忠烈祠。
原本林亨華希望透過調解機制,與台北市政府法制室協調,雙方各出一千萬元成立重威基金會,或是象徵性賠償一元,由前市長馬英九出面向家屬及受害的醫護人員道歉,但遭到市府悍拒,馬也未出面為錯誤的決策道歉,抵澎十餘次也未曾到過林家關心,因此不得已才採取法律訴訟途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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