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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自由時報B6版)
【記者林相美、陳曉宜、林秀姿╱台北報導】SARS風波未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原和平醫院)封院期間,未返院的消化外科主任周經凱今天將向台北市長馬英九、前衛生局長邱淑媞、張珩等3人提出民事求償1千萬元,同時聲請國家賠償1152萬餘元。
(略)
▲morpheus贊曰:
「台北市長馬英九一向信任所屬同仁當初的處置及決策」,那麼當時衛生局長邱淑媞是為了什麼原因下台的呢?
▲morpheus註:
感謝打字工electra。
▲相關連結: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爆發SARS,千餘人遭無預警封院
周經凱醫師要求平反
SARS期間落跑 和平醫師敗訴
>那麼當時衛生局長邱淑媞是為了什麼原因下台的呢?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Posted by: TSUBASA | 2005.10.21 at 11:03
SARS事件處理的方式在當時爭議很大 是否可以改進是可以事後討論以為以後的借鏡 但是在當時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還有衛生署跟疾管局當時是否有因輕忽疫情遲遲不肯介入 是否也應視為怠忽職守呢 似乎沒甚麼人去追究他們的責任 看來還是多做多錯 少做,似乎也沒事
Posted by: 醫生 | 2005.10.21 at 18:15
>>還有衛生署跟疾管局當時是否有因輕忽疫情遲遲不肯介入 >>是否也應視為怠忽職守呢
除了要求更改疾病法定傳染病的要求, 灑灑消毒水之外還做了些什麼?? 難道是最出名的穿太空衣到醫院探視嗎??
Posted by: 做了什麼事?? | 2005.10.21 at 18:47
SARS 那次在三月就要求把 SARS 列為法定傳染病, 實在是莫名其妙的事. 這次 H5N1 病源體確定, 症狀已知, 1997 年就在人體現蹤過(或更早, 我不確定), 法律可以明確規定什麼樣的 cases 要報告, 而 2003 年三月, 誰知道 SARS 病人長什麼樣? 體溫超過 38 度? 我猜每天符合報告標準的大約有二萬人, 咳不停? 那大概有十萬人, 那時的行政院長說防疫視同作戰, 我同學說的更精確, 他說應該是防疫如同打鬼, 因為大家都不曉的什麼是 SARS, 和抓鬼有何不同? 把一個鬼定為法定傳染病, 那大概閻王地府的才有能力發現通報吧!
要不要把 SARS 列為法定傳染病, 在 2003 年初, 衛生署討論過, 防疫和非防疫專家都不贊成, 而極力主張列入的那位, 在會中不吭聲, 在會外卻以炮打綠色中央之姿, 開記者會說明她的深憂遠慮.
做防疫的人, 可以選擇喊狼來了, 定千萬條法, 花掉恆河沙數的錢, 讓媒體叫民眾事事防範, 萬一疫情真的來, 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 疫情沒來自然升官發財, 何樂而不為呢?
Posted by: markov | 2005.10.22 at 17:43
你怎麼都一面倒自己製造真相? 看當時中央官員那麼顢頇, 很可能地方有向他們反映, 卻不被接受.
開會? 真的會叫她參加嗎?
SARS該如何區分, 中央有訂標準嗎? 可是, 若不是法定傳染病, 政府就根本沒責任, 一切都會是臨床醫師和醫院的責任!! 你比較喜歡這樣是不是?
防疫不能重視基層心聲, 實在太危險了!!
這種事沒處理好, 醫護最先倒楣, 大家繼續泛政治化, 不知以後還要添多少冤魂.
保重阿!! 甘為政治奴隸的大醫師們! 阿門!!
Posted by: 要政治不要命的醫師 | 2005.10.31 at 17:43
大家好 ,
希望我們的防疫體系(包括您我)及全體民眾,歷經SARS後能一次比一次堅強,一次比一次有效率,一次比一次準確......
H5N1及後續的種種傳染病一定會考驗我們,不要太抱著僥倖的心理......
我只知道傳染病不會認您的身分(是官員,醫師或民眾),政治傾向,種族......
在上帝眼中,這些傳染病也不過是要求生存罷了......
立人 941101
Posted by: 彭立人醫師 | 2005.11.01 at 16:05
SARS拒返院 醫師提國賠敗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6/today-so10.htm
「...周經凱...被台北市政府記2大過免職,經周某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最高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等,要求返院合法合憲,昨天判決周某敗訴確定。」
Posted by: morpheus | 2007.09.06 at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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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當時衛生局長邱淑媞是為了什麼原因下台的呢?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Posted by: TSUBASA | 2005.10.21 at 11:03
SARS事件處理的方式在當時爭議很大
是否可以改進是可以事後討論以為以後的借鏡
但是在當時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還有衛生署跟疾管局當時是否有因輕忽疫情遲遲不肯介入
是否也應視為怠忽職守呢
似乎沒甚麼人去追究他們的責任
看來還是多做多錯
少做,似乎也沒事
Posted by: 醫生 | 2005.10.21 at 18:15
>>還有衛生署跟疾管局當時是否有因輕忽疫情遲遲不肯介入
>>是否也應視為怠忽職守呢
除了要求更改疾病法定傳染病的要求, 灑灑消毒水之外還做了些什麼??
難道是最出名的穿太空衣到醫院探視嗎??
Posted by: 做了什麼事?? | 2005.10.21 at 18:47
SARS 那次在三月就要求把 SARS 列為法定傳染病, 實在是莫名其妙的事. 這次 H5N1 病源體確定, 症狀已知, 1997 年就在人體現蹤過(或更早, 我不確定), 法律可以明確規定什麼樣的 cases 要報告, 而 2003 年三月, 誰知道 SARS 病人長什麼樣? 體溫超過 38 度? 我猜每天符合報告標準的大約有二萬人, 咳不停? 那大概有十萬人, 那時的行政院長說防疫視同作戰, 我同學說的更精確, 他說應該是防疫如同打鬼, 因為大家都不曉的什麼是 SARS, 和抓鬼有何不同? 把一個鬼定為法定傳染病, 那大概閻王地府的才有能力發現通報吧!
要不要把 SARS 列為法定傳染病, 在 2003 年初, 衛生署討論過, 防疫和非防疫專家都不贊成, 而極力主張列入的那位, 在會中不吭聲, 在會外卻以炮打綠色中央之姿, 開記者會說明她的深憂遠慮.
做防疫的人, 可以選擇喊狼來了, 定千萬條法, 花掉恆河沙數的錢, 讓媒體叫民眾事事防範, 萬一疫情真的來, 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 疫情沒來自然升官發財, 何樂而不為呢?
Posted by: markov | 2005.10.22 at 17:43
你怎麼都一面倒自己製造真相?
看當時中央官員那麼顢頇, 很可能地方有向他們反映, 卻不被接受.
開會? 真的會叫她參加嗎?
SARS該如何區分, 中央有訂標準嗎?
可是, 若不是法定傳染病, 政府就根本沒責任, 一切都會是臨床醫師和醫院的責任!!
你比較喜歡這樣是不是?
防疫不能重視基層心聲, 實在太危險了!!
這種事沒處理好, 醫護最先倒楣,
大家繼續泛政治化, 不知以後還要添多少冤魂.
保重阿!! 甘為政治奴隸的大醫師們! 阿門!!
Posted by: 要政治不要命的醫師 | 2005.10.31 at 17:43
大家好 ,
希望我們的防疫體系(包括您我)及全體民眾,歷經SARS後能一次比一次堅強,一次比一次有效率,一次比一次準確......
H5N1及後續的種種傳染病一定會考驗我們,不要太抱著僥倖的心理......
我只知道傳染病不會認您的身分(是官員,醫師或民眾),政治傾向,種族......
在上帝眼中,這些傳染病也不過是要求生存罷了......
立人
941101
Posted by: 彭立人醫師 | 2005.11.01 at 16:05
SARS拒返院 醫師提國賠敗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6/today-so10.htm
「...周經凱...被台北市政府記2大過免職,經周某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最高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等,要求返院合法合憲,昨天判決周某敗訴確定。」
Posted by: morpheus | 2007.09.06 at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