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給10倍藥 5歲童狂瘦
(2005.6.30,聯合報)
(轉載自http://www.udn.com/2005/6/30/NEWS/LIFE/LIF2/2761962.shtml)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又發生開錯藥單的醫療糾紛事件,一名五歲的何小弟弟日前前往嘉義基督教醫院就醫,醫生開處方時錯把一次服用零點五顆「得利百寧」藥片打成五粒,藥量暴增十倍,小朋友用藥過量導致肝臟受損,兩個月狂瘦六公斤,讓家長心疼不已。
(略)
▲morpheus贊曰:
出了醫療糾紛擺不平,於是找立委開記者會,「訴諸媒體討回公道」?站長對這種作法很感冒。
病童的家長已經質疑藥量有誤,藥師卻沒有警覺,平白失去彌補過失的機會。這件新聞給站長最大的教訓是:對於外行人的質疑,勿讓專業的傲慢遮蔽了自己的雙眼。
不過,把出錯的責任全推給把關的藥師也不盡公允。醫院電腦系統中的藥事作業平台若能自動覆核劑量並在適當情況下警告調劑藥師或處方醫師,或許就可以避免這次事件。而台灣很多醫療院所都在精簡人力,讓很多醫事人員累得像狗,在這種情況下能有何種醫療品質?近一年前有「合理調劑量」之議,不知現行規定又是如何?
其實藥師爭取調劑權和麻醉醫師爭取麻醉專業權的歷程有點相像(但結果差很多,唉!台灣的麻醉...,不提也罷)。爭取到權利,正是責任的開始。
類似的事件,在台灣也不是沒發生過;當時也是討論得沸沸揚揚。看到自己的國家進步如此緩慢,真令人沮喪。
▲morpheus註:
APAP即普拿疼。
▲相關連結:
在友台"我也不爽健保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wfan/"
最近有個藥師跟大家打筆戰,爭的是開業藥局的權力跟利益,醫藥分業的真諦蕩然無存,連受聘藥師的利益也不在他們眼裏,可悲。
Posted by: 醫生 | 2005.08.11 at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