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外科主任周經凱 未返院隔離被記過停職 法院以醫德駁回他的上訴
(2005.3.24,自由時報21版)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r/24/today-so13.htm)
(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周某僅顧個人利益,未作同仁表率,不僅違反重大政令,還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故判決他敗訴。
前台北市立和平醫院消化系外科主任周經凱昨天表示,目前尚未看到判決書,法院以醫德駁回他的上訴,根本是不了解隔離的真正意義,他選擇居家隔離,才是正確的隔離方式,與醫德沒有關係,他不能接受法院的判決結果,他仍會持續上訴。
(略)
▲morpheus贊曰:
顯然承審法官是馬市長「防疫如同作戰,抗爭視為敵前抗命」說法的忠實信徒。
當時和平醫院無預警遭封院,沒有適當配套措施,導致院內一團混亂,所以郭正典醫師在「不應以不當的隔離危害人命」一文中評之為「美其名曰『強制隔離』,其實是推人入火坑,形同謀殺。」「嚴重傷害政府信譽」的不是周經凱醫師,而是當時草率鹵莽決策的政府官員。
「僅顧個人利益,未作同仁表率」如果是用來形容當時「前線士兵無太空裝,後方將軍有太空裝」的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站長就舉雙手雙腳贊成。
當時和平醫院院內難道沒有人「建議加強醫療設備」?結果呢?護士仍「只是戴個口罩穿著白袍就在SARS病房裡走來走去」,除了掉淚,又能如何?
醫德又老了一歲。醫德,醫德,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相關連結: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爆發SARS,千餘人遭無預警封院»»不應以不當的隔離危害人命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爆發SARS,千餘人遭無預警封院»»邱淑媞的太空裝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爆發SARS,千餘人遭無預警封院»»和平醫院SARS隔離日記»»第六日(2003年4月29日)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爆發SARS,千餘人遭無預警封院»»搶救和平醫院內的同胞
morpheus 的這篇SARS期間落跑 和平醫師敗訴, 喚起了我對邱淑媞的太空裝的記憶. 記得有人(ROACH?)說過: 如果邱淑媞不在馬團隊, 她大概不會犯那麼大的錯.
Posted by: medfront | 2005.04.02 at 23:08
馬團隊從來沒有人曾犯錯。
Posted by: wadadon | 2005.04.03 at 12:21
馬市長絕對沒有錯,
如果有錯,那也是市府官員的錯,
如果官員沒錯,那就是台北市民的錯,
如果市民沒錯,那就是媒體的錯
如果媒體沒錯....
.....
.....
總之馬市長絕對沒有錯
ps.今天第一次逛貴blog
Posted by: pppk | 2005.04.19 at 19:03
不論邱XX戴什麼面具進去, 她總是進去了;
比起那些獎勵金用搶的, 照顧病人用逃的, 不肯回院的貪生怕死之徒強吧?
有照顧SARS病人的才有權講話,
怕死的人有什麼臉還批評別人???
麻醉醫師照顧病人戴口罩也是怕死嗎?
Posted by: 看醫生 | 2005.04.22 at 00:00
第一次看到這麼有趣的發言,不知道這位不怕死的『看醫生』是不是不戴口罩照顧過SARS病人,不然是拿哪一張臉在發言?
穿著太空裝進去跟沒有任何保護措施被要求上前線的人不知道怎麼比?醫學是這樣比暴虎馮河,看誰比較勇敢的嗎?
Posted by: TSUBASA | 2005.04.22 at 13:08
>不論邱XX戴什麼面具進去, 她總是進去了;
這位大姊或大哥,邱XX不是「戴什麼面具」,她是穿太空裝。
站長很懷疑你在發言前到底有沒有先看過下面這篇: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爆發SARS,千餘人遭無預警封院»»邱淑媞的太空裝
http://morpheus.typepad.com/iait/2004/09/sars.html
不用負責臨床照顧SARS病人的邱XX穿太空裝「進去」秀一下,但是裡面的護士只有口罩加白袍就在揮淚照顧SARS病人。所以站長才說「前線士兵無太空裝,後方將軍有太空裝」。
假設今天警方與張錫銘一夥人對峙,現場的員警沒有防彈衣可穿,而警政署長到現場視察時卻穿著防彈衣加拿盾牌,大家會怎麼想?
況且以邱XX「進去」之後做的事、說的話與造成的(反)效果來論,她不「進去」還比較好。
在大部分情形下,「麻醉醫師照顧病人戴口罩」是怕病人感染而死,這是醫德的具體表現;在例外情形下,麻醉醫師照顧病人戴口罩是怕自己死掉,不過那時候戴的是N95口罩。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請這位大姊或大哥參考一下。
Posted by: morpheus | 2005.04.22 at 14:47
SARS隔離案近日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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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疫情 落跑醫師餘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市府敗訴 周經凱獲平反
【林倖妃/台北報導】
和平醫院前年四月爆發SARS疫情,台北市政府封院並召回醫護人員隔離,消化系外科主任周經凱拒絕返院,遭嚴厲處分。對其違反《醫師法》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市府敗訴。周經凱說,這顯示他並未違背醫師職責,更絕非「落跑醫師」,他一定要重回和平醫院。
(待續)
全文見2005/06/22 中時電子報
http://www.tol.com.tw/CT_NS/CTContent.aspx?nsrc=B&ndate=20050622&nfno=N0142.001&nsno=1&nkeyword=%a9P%b8g%b3%cd&SearchArgs=Keyword%3d%a9P%b8g%b3%cd%26Attr%3d%26Src%3d7%26DateFrom%3d20050527%26DateTo%3d20050625%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
Posted by: justinia | 2005.06.26 at 13:27
感謝提供新聞。
Posted by: morpheus | 2005.06.26 at 14:20
Anesthesiologist先向站長打招呼,
我又來拜訪你的網站了,
這次發言可能多了些辣味,
若有誤繆之處, 請站長更正.
我在SARS的時期,
身處最前線, 未曾離開過工作崗位,
共計替四個確定SARS病例的患者插管,
不確定的病例不算在內;
我應該算是有點資格說話的人吧.
首先,
我覺得醫德在台灣真是狗屁或牛大便 (Bull shit),
不對, 應該是假醫德之名行罪惡之實的人才是狗屁或牛大便,
在台灣, 發自內心的不叫醫德,
上課取得的才算醫德, 還能以學分計,
刻在心版上的不叫醫德,
刻在牆上的才算醫德 (台大醫院?).
當初多少護士只戴個口罩穿著白袍就在SARS病房裡照顧病人,
所為為何?
因為有多少家醫院的行政高層不給N95口罩,
只會叫她們堅守崗位,
更恐嚇揚言,
SARS期間辭職者, 永不錄用, 且將採取其他措施, 人事資訊與其他醫院連線, 讓她們以後在其他醫院也找不到工作,
逼迫他們留下來.
所以,
除了掉淚, 又能如何?
不待下來, 又能如何?
i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台語).
其次,
我個人絕對同意郭正典醫師所言,
不應以不當的隔離危害人命, 美其名曰『強制隔離』,其實是推人入火坑,形同謀殺。
因為我覺得我是一位進入火坑還好沒有送命的麻醉醫師.
至於獎勵金?
插了那麼多人的Endo,
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我們全科的人也沒拿到.
我們絕對不在乎那一點點小錢,
沒有獎勵金我們仍然會堅守崗位.
但是, 最幹的是,
不了解實際情形,
還隨意誣蔑醫師這種人渣,
比Cockroach shit還不如.
在SARS期間,
我身邊週遭的麻醉科同仁及我所認識的其他醫院的麻醉科同仁(醫師及麻姐)沒有人這樣做.
最賭爛的是,
沒有LP, LG, LF的政府欺騙民眾, 讓他們以為當時的醫護人員是因為獎勵金才留下來的.
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言,
,
我個人支持周醫師,
他不是貪生怕死, 而是不願白白送死.
他不是傷害政府信譽, 他小小的醫師何德何能可以嚴重傷害政府信譽, 台灣政府的信譽這麼脆弱嗎?
他是傷害到政府高官性欲,
因為沒有白白上戰場犧牲的醫護人員,
SARS期間, 高官那能在家安穩睡覺, 搞那檔事?
最後,
樓上那位『看醫生』十足地狀況外,
應該不是醫護人員吧!
有照顧SARS病人的才有權講話,
怕死的人有什麼臉還批評別人?
他是神隱少女中的無臉男嗎?
希望他下次發言, 話語之中, 多點人性, 加點關懷, 懂得感恩, 少亂放屁.
Posted by: Anesthesiologist | 2005.06.26 at 22:53
您說得好啊。「醫德」和「共體時艱」一樣,一旦被濫用,就變調走味到不忍卒睹了。
SARS...真是不堪回首的一段日子。
歡迎您多多來發言。
Posted by: morpheus | 2005.06.27 at 00:06
我不管別人怎麼做
只是說說自己的經驗
我也是去SARS加護病房值班的麻醫
裡面有自告奮勇去的護理人員也有心不甘情不願被派去的人
其實我會的不多,只是幫幫那些隔離病人打CVP,ENDO之類的PROCEDURE, ON IV而已
本來,錢並不是這麼重要的事情(否則以我現在這種薪水,我早就瘋了)
我們也是被派進去的(我並沒有抗拒,我不知道台灣有多少人會自告奮勇或者有多少人民會願意自己的親人進去哪裡)
但是當你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罵你,抹滅你做的事,一時之間,
《錢》這件事變重要了!因為當你做了這些事之後,沒有人鼓勵,沒有人感謝你,反而還踢你一腳,真的很傷人。
此時我只能想到有錢我至少還可以有一點安慰,我可以有一點慰藉,因我找不到其他慰藉啊-----我覺得這是人之常情
我有拿到部分錢(有時候一週刊還真是有用),但不是政府給的,是醫院墊的,前提是我們簽了切結書:如果政府沒把錢撥下來,我們要把錢退還醫院.......所以以我們政府的效率我到現在也不敢動用那筆錢啊,天曉得何時要繳回去啊
在這裡還是要謝謝那些SARS期間,幫我買了一堆口罩,買了P100,我朋友親人沒有因為我去了SARS ICU而不跟我往來
雖然看到很多人性本惡的一面,但也恭喜大家都撐過那段時間
Posted by: 生為麻醫 | 2005.06.28 at 09:48
SARS隔離案將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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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祭壇 尋找替罪羔羊
記者會
2005年7月4日(週一)
兩年前四月間,台灣爆發SARS疫情,造成嚴重的社會恐慌與傷害,當初被下令緊急封院的和平醫院,更因為決策錯誤、缺乏配套措施與足夠的設備,造成和平醫院57名員工感染、7人死亡;民眾97人感染、24人死亡(其中一人自殺),成為SARS期間單一地點死亡率最高的地方。但是,當初決策失誤的責任與造成的傷害,竟然未被追究,而遭受嚴重污名的染煞或傷亡的員工與民眾,已逐漸被社會所淡忘,只留下禍國殃民的官員逍遙法外之惡例。
當年被貼上「落跑醫師」標籤的周經凱被記兩大過免職,同時以違反《醫師法》遭到處分,上個月(6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敗訴,周經凱醫師的部分冤屈終獲平反,證明當初應是要求周醫師返院接受隔離,而非執行醫師職務,當然亦無所謂「落跑」或遺棄病患之事實。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和平的員工、雇員、病患與家屬,從來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與賠償,染SARS期間所受到的污名與傷害,亦未獲得平反。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與當年因錯誤政策而造成傷害的和平員工,將共同召開記者會,質疑當時台北市政府將所有人員集中隔離於病毒充斥的和平疫區之必要性,揭露當初台北市政府與相關官員處理和平醫院封院事件的瑕疵,包括:草率決定隔離處所、未成立接管小組、強制員工返院並照顧病患、掩蓋疫情感染真相、賞罰不分。與會人士同時提出呼籲,北市府應立即撤銷對所有未立即返院員工之處分;對於所有被封鎖於和平疫區,身心遭受嚴重威脅與傷害的人,北市府應該表示道歉並作合理的賠償;相關單位應積極追究北市府與衛生局首長的法律責任。
記者會之後,周經凱醫師將針對名譽受損提起民事訴訟並請求賠償;未來,將不排除結合更多受害者共同向政府討回公道。
* 現場將播放前衛生局長張珩與周經凱醫師對話錄音片段(2003/6/21)、相關新聞影像片段,並提供相關書面資料。
時間:2005年7月4日(週一)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出席者:
姚人多 教授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受害者代表:周經凱醫師、徐銘馡女士(家屬)、林春梅女士等
顏厥安 教授 (台灣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詹長權 教授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
陳建宏 律師 (周經凱訴訟代理人)
Posted by: justina | 2005.07.03 at 01:04
1.此為最新動態(7.4(一)台權會將舉行記者會,詳見上一篇po文)。
2.我不是這一篇的作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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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與遺忘的對決——SARS兩週年後的再省◎陳尹暐
http://tw.news.yahoo.com/050703/46/20quz.html
【台灣日報 】2005 0703
二○○三年四月,由於台北市立和平醫院未做好院內感染控制,導致原本受控制的SARS疫情一夕失控,整個防疫體系瞬間崩解,SARS病毒就此禍延全台,造成台灣人命財產的重大損失,單是和平醫院的SARS死亡率即是世界最高之單一地點死亡率。台北市政府不但未做好事前防疫工作,在疫情失控之際,又以錯誤的隔離政策召回全體和平醫院員工,將全體員工集中隔離於充滿病毒的和平醫院,又未成立接管小組進駐,妄圖讓和平員工自己組成生滅系統,明顯決策失當,此業經監察院糾正在案,按糾正文所示,該召回措施若為「強制隔離」,則在該院欠缺適當之隔離設施與足夠之裝備,且無適宜之隔離配套措施下,貿然召回隔離徒使受召醫護暴露於院內交叉感染之高危險環境中;如為照顧病患之醫護人力需求而召回,則於召回人員有無感染不明,自身仍需隔離觀察之際,豈能再負起照護病患的責任?凡此均暴露市府召回院內醫護的決策失當。
市府於召回期間更施以各種威嚇、污名化手段強要員工回院,事後對於未遵期回院者又祭出重罰,若對照監察院之糾正文,則市府召回和平員工隔離於和平醫院的決策既已遭到糾正,則對於當初未按期回院者之處罰即應主動撤銷,因此,本會呼籲市府應勇於面對錯誤,主動撤銷對相關人員之處罰。
市府於SARS相關報告中,曾以「和平封院是以少數人之犧牲換取大多數人的安全,此一決定應受肯定」為由自我標榜,我們認為,市府的說法完全模糊焦點,不但誤導封院與隔離的意涵,更無視於所謂的犧牲應該僅限最小限度的基本要求,根據市府會議紀錄,中央已提供國軍英雄館做為隔離地點,市府卻硬是將所有員工召回和平醫院集中隔離,早已超越最小犧牲的範圍,市府官員不深自檢討,還說「即使政策60分,仍是可行」,這樣的心態,是否真心誠意面對錯誤,令人質疑。
對大多數的民眾而言,SARS或許已經過去,但對仍深處暗處的受害者而言,SARS惡靈仍然是揮之不去的暗影,市府相關決策人員未負起應負之責任乃是重要原因之一,其中,釀成大禍的市立和平醫院前院長吳康文,雖免兼院長職務卻仍任職於市立忠孝醫院醫師一職,這樣的安排,是否對得起那些枉死於SARS的罹難者?
在記憶與遺忘的鬥爭中,唯有堅持追求正義與深刻反省,遺忘才不會一再展示實力,時值當年的「落跑醫師」周經凱被以違背醫學倫理為由遭停業三個月的處分訴訟勝訴之際,我們深盼能藉此再一次提醒每一位國民,在SARS事件的背後,深藏著我們不易察覺的複雜形貌,需要我們在事件過後確實停下腳步,回頭檢視在集體恐懼下所生的集體意識,該還公道的就該還,不論是何種形式的受害者,我們都該給與同樣的關懷,市府對於所有的受害者也該展現最大的內省誠意。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專員)
Posted by: justina | 2005.07.03 at 11:01
推薦:
公視紀錄片「紀錄觀點:SARS和平風暴」:
http://shopping.pts.org.tw/main.php?PAGE=HTM_DETAIL&BOX=&BAENO=537
Posted by: morpheus | 2005.07.03 at 15:14
死亡隔離令在道德和實務上都不可行, 即使下令者願意一起進入死亡隔離區, 實務上還是不可行, 原因有兩個: 1. 人性會逃出死亡隔離的鐵棘籬, 2. 會造成更多傷亡. 讓傷寒瑪莉不再散佈傷寒的方法不是拘禁, 而是幫她找到有尊嚴的工作, 給她超過預期的報酬. -- 以上是我對自己曾支持過死亡隔離令的懺悔.
Posted by: markov | 2005.07.04 at 07:48
今天記者會新聞稿,希望有更多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可以跟台權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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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祭壇 尋找代罪羔羊」記者會
新聞稿
「我們本來想說,醫院本來就有院長嘛,它本來是個運作中的醫院,你何必去接管它呢?讓它自己運作,我們幫它忙就好。」 馬英九(「和平風暴」紀錄片)
和平封院後第四天,邱淑媞穿全套隔離衣、戴生物防護呼吸器,進入院內。一位主管質疑:「外界傳說,醫療協會要組團進來協助,但衛生局不答應,是不是真的?」邱淑媞:「你們自己的事情不解決,誰來幫你們解決?」 (壹週刊101期,深入和平醫院100小時 獨家直擊)
「封院以後,裡面有三個配套措施,一定要把那個分層分級跟管理一定要做好,把…比較沒有受感染的這些人、病人都疏散到陽明醫院去。那麼另外一個重要的決定,就是醫護人員一定要給他╱她一個非常舒適的地方……但是二十四日開第二次會議的時候,我們發覺到中午已經封院,但是三個決議(配套措施)全部沒有達成。」
前疾病管制局長 蘇益仁(「和平風暴」紀錄片)
「我贊成是要隔離的,可是那裡是疫區嘛,你要把人從疫區移開,怎麼把人叫回去幹嘛!如果說那(叫人回去隔離)是不對的,那第一個就要政府承認不對,政府若是承認不對,那政府就要對那963人負責任,你覺得政府會不會回頭做這件事?」
前衛生局長張珩(2003/6/21張珩與周經凱對話實錄)
兩年前四月間,台灣爆發SARS疫情,造成嚴重的社會恐慌與傷害,當初被下令緊急封院的和平醫院,更因為隔離地點決策粗糙錯誤、缺乏配套措施與足夠的設備,造成和平醫院57名員工感染、7人死亡;院內民眾97人感染、24人死亡(其中一人自殺),造成全世界最高的SARS死亡率,遠高於越南、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加拿大……等國家。然而,當初決策失誤的責任與造成的傷害,至今未被確實追究,而背負沈重苦難的SARS受害者,已逐漸被社會所淡忘,只留下禍國殃民的官員逍遙法外之惡例。
當年被貼上「落跑醫師」標籤的周經凱被記兩大過免職,罰鍰二十四萬,並以違反《醫師法》遭受停業處分,上個月(6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台北市政府敗訴、撤銷停業處分,使周醫師的部分冤屈終獲平反。法官強調周醫師既有傳染疾病之虞,則不能、也無法執行醫師業務,故未立即返院亦無違背照護病患之醫師天職。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遭強制隔離於和平的員工、雇員、病患與家屬,從未得到合理的解釋與賠償,染SARS期間所受到的污名與傷害,亦未獲得平反。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執委姚人多指出,不論是和平醫院的醫護人員、洗衣工或看護工等外包雇員、病患與陪病家屬等,都應該享有同等的權利,不能讓他╱她們在醫院管控措施失當而遭病毒的傷害之餘,竟然還要受到國家的不公平對待──原本亦需隔離觀察治療的醫護人員在沒有充足防護措施之下被強制命令照護病人,表達不同意見者則被被污名為「敵前抗命」,甚至將他/她們當作平息大眾恐慌的「代罪羔羊」,藉以掩飾自己決策上的無知與無能。姚人多教授並對於台北市政府將上千人就地集中隔離於病毒充斥、只有28間單人房的和平疫區,冒著交叉傳染的危險長達15天之久,提出強烈質疑。
台大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顏厥安教授指出,和平醫院封院事件突顯了幾個憲法與法律方面的問題,包括程序權,亦即受害者是否受到公正審判,以及人格權,亦即受害者身上污名洗清,最後是大眾追求真相的權利。
台大公衛學院職衛所所長詹長權教授亦指出,北市府在感染情況不明、仍需要隔離觀察的情況下,竟然強制員工返院照顧病患,完全無視交叉感染的危險,並且未依衛生署指示成立接管小組進駐,的確有重大的瑕疵,也因此引發更大規模的疫情擴散與人員傷亡。
陳建宏律師指出,政府不能以空洞的「緊急情況」逃避決策錯誤之責任,否則每個人將來都可能是緊急狀況的受害者。周經凱醫師仍會在法律上爭取他應有的權利,並將於近期針對名譽受馬英九、邱淑媞、張珩損害,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登報道歉;未來,將結合更多受害者共同向政府討回公道。
台權會最後表示,北市府應立即撤銷對所有未立即返院員工之處分,對於所有被封鎖於和平疫區,身心遭受嚴重威脅與傷害的人,北市府應該表示道歉並作合理的賠償,相關單位應積極追究北市府與衛生局首長的法律責任。
* 新聞資料:
附件(一)監察院糾正文。
附件(二)中央要求北市府評估隔離處所,市府決定返回醫院隔離。
附件(三)衛生署要求北市府成立接管小組公文。
* 記者會訊息:
時間:2005年7月4日(週一) 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出席者:
姚人多 教授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受害者代表: 周經凱(醫師)、徐銘馡(死亡病患家屬)、林春梅(洗衣工)
顏厥安 教授 (台灣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詹長權 教授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
陳建宏 律師 (周經凱訴訟代理人)
Posted by: justina | 2005.07.04 at 15:05
1.抱歉,以下為更新版的「會後新聞稿」。
2.台權會的網址: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5/07/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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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祭壇 尋找代罪羔羊」記者會
新聞稿
「我們本來想說,醫院本來就有院長嘛,它本來是個運作中的醫院,你何必去接管它呢?讓它自己運作,我們幫它忙就好。」 馬英九(「和平風暴」紀錄片)
和平封院後第四天,邱淑媞穿全套隔離衣、戴生物防護呼吸器,進入院內。一位主管質疑:「外界傳說,醫療協會要組團進來協助,但衛生局不答應,是不是真的?」邱淑媞:「你們自己的事情不解決,誰來幫你們解決?」 (壹週刊101期,深入和平醫院100小時獨家直擊)
「封院以後,裡面有三個配套措施,一定要把那個分層分級跟管理一定要做好,把…比較沒有受感染的這些人、病人都疏散到陽明醫院去。那麼另外一個重要的決定,就是醫護人員一定要給他╱她一個非常舒適的地方……但是二十四日開第二次會議的時候,我們發覺到中午已經封院,但是三個決議(配套措施)全部沒有達成。」 前疾病管制局長 蘇益仁(「和平風暴」紀錄片)
「我贊成是要隔離的,可是那裡是疫區嘛,你要把人從疫區移開,怎麼把人叫回去幹嘛!如果說那(叫人回去隔離)是不對的,那第一個就要政府承認不對,政府若是承認不對,那政府就要對那963人負責任,你覺得政府會不會回頭做這件事?」 前衛生局長張珩(2003/6/21張珩與周經凱對話實錄)
兩年前四月間,台灣爆發SARS疫情,造成嚴重的社會恐慌與傷害,當初被下令緊急封院的和平醫院,更因為隔離地點決策粗糙錯誤、缺乏配套措施與足夠的設備,造成和平醫院57名員工感染、7人死亡;院內民眾97人感染、24人死亡(其中一人自殺),和平醫院SARS死亡率,遠高於越南、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加拿大……等國家。然而,當初決策失誤的責任與造成的傷害,至今未被確實追究,而背負沈重苦難的SARS受害者,已逐漸被社會所淡忘,只留下禍國殃民的官員逍遙法外之惡例。因此,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今天上午陪同和平封院期間的受害者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承認封院決策錯誤、向因為不當決策而染煞、死亡或遭受污名的受害者道歉、還給他們公道、並予以賠償。
當年被貼上「落跑醫師」標籤的周經凱被記兩大過免職,罰鍰二十四萬,並以違反《醫師法》遭受停業處分,上個月(6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台北市政府敗訴、撤銷停業處分,使周醫師的部分冤屈終獲平反。法官強調周醫師既有傳染疾病之虞,則不能、也無法執行醫師業務,故未立即返院亦無違背照護病患之醫師天職。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遭強制隔離於和平的員工、雇員、病患與家屬,從未得到合理的解釋與賠償,染SARS期間所受到的污名與傷害,亦未獲得平反。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執委姚人多指出,不論是和平醫院的醫護人員、洗衣工或看護工等外包雇員、病患與陪病家屬等,都應該享有同等的權利,不能讓他╱她們在醫院管控措施失當而遭病毒的傷害之餘,竟然還要受到國家的不公平對待—原本亦需隔離觀察治療的醫護人員在沒有充足防護措施之下被強制命令照護病人,表達不同意見者則被被污名為「敵前抗命」,甚至將他/她們當作平息大眾恐慌的「代罪羔羊」,藉以掩飾自己決策上的無知與無能。姚人多教授並對於台北市政府將上千人就地集中隔離於病毒充斥、只有28間單人房的和平疫區,冒著交叉傳染的危險長達15天之久,提出強烈質疑。
周經凱醫師說明,當初他以專業判斷和平醫院不可能可以隔離一千多人,因為這樣只會造成更多感染,因此決定自行進行居家隔離,但是擁有媒體發言權的市政府卻對外宣佈他是「落跑醫生」,並揚言要拘提。因此,周醫師最後仍於5月1日回到和平醫院,但是他指出當時幾十個人共用一個浴室、根本完全沒有隔離,顯然當初市政府的決策是錯誤的,只會造成更多交叉感染。出席記者會的洗衣工童建榮與死亡病患家屬代表徐銘馡等人也陳述了當時院內感染的情況,並提及院方根本沒有作好隔離,甚至沒有告知家屬原因就將染煞的患者火化,事後他們要求賠償,卻又不被認可是疑似染煞病例,讓受害者求助無門。
台大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顏厥安教授指出,和平醫院封院事件突顯了幾個憲法與法律方面的問題,包括程序權,亦即受害者是否受到公正審判,以及人格權,亦即受害者身上污名洗清,最後是大眾追求真相的權利。顏教授強調,法律應該是用來保障人權的,不是用來傷害人權,對抗SARS最重要的就是支持性療法,希望各界用更公正更嚴謹的態度,來支持抗SRAS事件中的人權實踐、發掘其中的真相。
台大公衛學院職衛所所長詹長權教授亦指出,和平風暴爆發之前,台灣當局已經從他國的經驗中得知,防治SARS有沒有效用的指標之一便是檢視是否爆發醫院內感染,但是,後來台北市政府仍然在感染情況不明、仍需要隔離觀察的情況下,強制所有員工返院照顧病患,完全無視交叉感染的危險,並且未依衛生署指示成立接管小組進駐,的確有重大的瑕疵,也因此引發更大規模的疫情擴散與人員傷亡。其實,當時和平的員工應該都被視為病患,而不是被當作工作人員召回工作崗位,這是非常不重視人命的作法。現在,SARS冠狀病毒並沒有從此消失,因此,我們應該冷靜地來檢討當初的決策失誤,因為,未來新興傳染病再度來襲的時候,我們沒有第二次犯錯的本錢。
陳建宏律師指出,和平封院時周醫師並沒有消失,而是因為他沒有媒體發言權,他雖然跟市政府傳達應該如何隔離卻沒被接納,但市政府認為其決策不容挑戰,反而將周醫師標籤為「落跑」。後來周醫師受到處罰、起訴,以致於其他的員工都因此噤聲,周醫師只好孤軍奮戰,幸好上個月高等行政法院已為周醫師平反。陳律師指出,政府不能以空洞的「緊急情況」逃避決策錯誤之責任,否則每個人都將來都可能是緊急狀況的受害者,更何況,其他被封為烈士的醫護人員,究竟是被SARS害死還是被政策害死,還需要我們繼續追究。周經凱醫師仍會在法律上爭取他應有的權利,並將於近期針對名譽受損向馬英九、邱淑媞、張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未來,將結合更多受害者共同向政府討回公道。
台權會最後表示,北市府應立即撤銷對所有未立即返院員工之處分,對於所有被封鎖於和平疫區,身心遭受嚴重威脅與傷害的人,北市府應該表示道歉並作合理的賠償,相關單位應積極追究北市府與衛生局首長的法律責任。
Posted by: justina | 2005.07.04 at 15:16
相關新聞集錦。(是不是要重起一個標題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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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前和平醫師周經凱盼平反SARS期間汙名傷害(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507/20050704505538.html)
(Taipei Times)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05/07/05/2003262265
(TaiwanNews)http://www.etaiwannews.com/Taiwan/Politics/2005/07/05/1120527575.htm
(中國時報)
周經凱案 市府決上訴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112005070500277,00.html
(中國時報)
學者抨擊:決策錯誤 應道歉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112005070500278,00.html
Posted by: justina | 2005.07.13 at 20:56
致justina:
已重起一標題:
周經凱醫師要求平反
http://morpheus.typepad.com/iait/2005/08/post_2.html
感謝提供資料。
Posted by: morpheus | 2005.08.12 at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