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達夫
(2004.11.1,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轉載自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099)
(略)
如果政府與醫界不能反省、檢討制度面與醫療面的謬誤,仍然繼續粉飾太平,標榜台灣是醫療烏托邦,民眾滿意度達七、八十%,醫療品質名列前茅,又不斷地在利字頭打轉的話,將如何理直氣壯的去要求國人提高保費來增加健保預算?民眾為什麼還要掏出更多的血汗錢來讓醫院賺取更多的利潤呢?
(略)
▲morpheus贊曰:
「明明一、二分鐘的門診是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行為,但是,健保制度的設計不但沒有導正這個最根本的錯誤,反而,促使它變本加厲。從門診費(兩百元)價格的訂定(目前國內律師鐘點費每小時介於四千至一萬兩千元之間),就是認定醫師看診只要花一、二分鐘,而論量計酬又認可醫師無限量看診。」「麻醉安全?(台灣麻醉醫學會健保麻醉給付說帖)」中也提到:「在現行的給付中(健保局指定的2.0版),健保局在每個接受全身麻醉的病人,也僅肯給付1/3個麻醉醫師的費用,也就是說政府認為我國國民的手術麻醉品質及生命安全保障只要這樣的照顧就夠了。這就是我國政府現有的心態。」兩相對照之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顯然這是健保「一貫堅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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