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卿宏
(2003.6.9,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n/9/today-o1.htm)
(略)
患者的先生就在我們完成止血後才到手術室來,那時已離開始通知時兩個小時。這位先生聽筆者說腫瘤是長在後腹膜腔薦骨前,而且可能無法全部切除時,當場在開刀房內咆哮,又只一味責難何以不是卵巢瘤,完全聽不下筆者的解釋,就忿忿然地邊走邊罵三字經,並威脅要對筆者不利而離開手術室。
(略)
☉主婦
(2003.6.13,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一個不容醫師道歉的社會
☉賴其萬
(2003.7.2-3,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l/2/today-o3.htm及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l/3/today-o3.htm)
(略)
我不禁想起幾年前在新聞週刊(Newsweek)有一篇登載在讀者專欄「輪到我來寫」(My Turn)的撼人經驗。作者是一位整形外科的總住院醫師,有一次在渡假時看到一個醉漢超車而撞入路邊的小溝裡,他當時覺得責無旁貸,就停下車來,跳下去幫忙。他發現這人心跳十分微弱,而呼吸道又有阻塞,十分危急。所以他當機立斷,叫其他路人趕快打電話呼叫急救車,而他就用身上的水果刀當場作了緊急氣管切開,才把這醉漢的生命狀況穩定下來。救護車趕到後,車上的醫護人員也都盛讚他的緊急措施非常得體。
他看到情況穩定以後就想告辭,但這救護車的司機卻堅持要他留下姓名住址。他說臨危拔刀相助是做醫生的天職,實在不需要留名邀功的。但這司機告訴他,他必須要有這醫生的資料,因為將來萬一有醫療糾紛時才能找到他。這位醫生說他的整個假期就一直擔心這醉漢會不會告他而無法輕鬆渡假。回來後他與他的指導教授談及這件不尋常的遭遇,想不到他還沒來得及提到他與這救護車司機的對話,這教授就聲色俱厲地訓了他一頓(略)這年輕醫生在結束這篇社論時,很感慨地說他下次再碰到一樣的意外時,他絕不會那麼笨地停下車來做這種傻事,「我將視若無睹,開車揚長而去,好好享受我的假期」。我想,如果我們繼續縱容大眾不合理地對待醫生,「一個不容醫師道歉的社會」只好逼得醫生為保護自己而不敢認錯,碰到緊急危險的醫療情況也只好裝做沒看見,結果受害最深的卻是社會大眾。
(略)
▲morpheus贊曰:
病人進開刀房後,醫師要解釋病情卻找不到家屬,是很常見的事。沒有經歷過的人一定會覺得不可思議。或許家屬照顧病人很累,要把握難得的空檔去處理一些事,值得體諒。但是家屬是不是都認定麻醉或手術一定不會有危險呢?可能又要怪醫師沒有在「事前」把危險講清楚吧。我又想起某家屬的說法:
「大家都知道開刀有風險,...他只是一個小老百姓,怎麼會知道...風險有多大。」
唉,站長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還是禱告好了。
讀了上面那位美國教授的訓斥,深覺勝讀十年書。嗚呼!大賢之深謀遠慮,豈庸人所及哉!
▲相關連結:
回頭看了這個''My Turn''的故事
想必多年前當時Good Samaritan law也尚未普及,
請問現在美國有幾個州已經實行這法案了呢?
Posted by: Jim | 2007.04.22 at 11:20
>請問現在美國有幾個州已經實行這法案了呢?
站長要回答這個問題是吃力了些。
請參考:
http://www.cprinstructor.com/legal.htm
http://www.ncsl.org/programs/health/aed.htm
http://www.answers.com/topic/good-samaritan-doctrine
請幫忙推動-善良撒馬利亞人法
http://tw.myblog.yahoo.com/jw!nR6sqAKQHxZO9fSJ9UMXvA--/article?mid=13prev=34next=10
Posted by: morpheus | 2007.04.22 at 12:21
假如法官變成喪家時, 醫療糾紛將更錯綜複雜...
Posted by: Cloudy | 2007.05.05 at 06:57
陶喆術後手指不靈活 告醫敗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20824/139135
「在美國騎機車滑倒受傷,致右手食指骨折...提告向台安及陳弘毅連帶求償醫藥費、酬勞損失及慰撫金等共441萬餘元。」
沒有在美國手術並求償,真是太可惜了。
Posted by: morpheus | 2012.08.24 at 21:13
手術後手指僵硬影響創作 陶喆狀告主治醫生
http://dailynews.sina.com/bg/ent/hktwstar/sinacn/20090902/0306631555.html
「術後又叮囑須休養回診,但陶卻堅持手術隔天出院,併到處巡迴演出,兩年後反控告他,令他覺得“很可悲”。
「陳弘毅表示,美國的醫師並未診斷出陶喆的問題,直到由他看診,才診斷出食指的關節處粉碎性骨折。手術前已告知陶治療的黃金期快過完,他必須盡快決定要開刀或是打石膏,陶立即決定接受手術。
「他說,手術後特別叮囑陶喆,骨頭需經四到六周才可愈合,在此期間不可用力彈奏吉他,並且必須再回診拔出釘子,但陶未再出現。如今陶反咬一口,令他非常“心寒”。」
Posted by: morpheus | 2012.08.25 at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