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子
(2002.2.17,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轉載自http://old.ltn.com.tw/2002/new/feb/17/today-o1.htm#o5)
和信醫院謝炎堯副院長以「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照顧」(自由廣場,二月八日)回應拙文「有沒有麻醉醫師來為我上麻醉?」(自由廣場,二月五日),文中或有求全責備之意,有必要加以澄清。
麻醉醫師不是超人,如何能保證可以在三十分鐘以內趕到任何需要醫療照顧的現場?再說,拙文中已提到「部分小型醫院及診所的開刀房裡充斥著二、三十歲高齡的老舊麻醉機和不及格的監視儀器與急救設備」。沒有及格的麻醉機、監視儀器與急救設備,只是把麻醉醫師拖下水而已。
麻醉前訪視一向是成大醫院麻醉部的例行工作(早在健保有此要求前就已行之有年),如何根據訪視結果來訂定麻醉計畫更是教學重點。
麻醉護士的制度,是早期台灣醫療不重視麻醉的歷史錯誤的延續,並不是麻醉醫師偷懶,把麻醉丟給麻醉護士—與先進國家相比,台灣的麻醉醫師已經在超量工作了。沒錯,有不少先進國家是一位麻醉醫師只負責一間開刀房,麻醉護士只負責準備藥物與器械等事。甚至在有些比台灣更落後的國家中,手術患者也能享受到這樣的服務,行筆至此不免為台灣民眾扼腕。各位可以隨便問個麻醉醫師,是願意在手術中不借助麻醉護士而親自全程照顧一個病人呢,還是喜歡像陀螺一樣在好幾間開刀房繞來繞去?前者不但比較輕鬆,更能守護病人的安全,麻醉醫師何樂而不為?台灣若能有如此的工作條件,所有的麻醉醫師都會額手稱慶,麻醉科將馬上脫離冷門科的行列。但是謝副院長似乎忽略了一個事實:台灣的麻醉醫師絕大部分並非醫療院所經營者,聘請麻醉護士的並不是麻醉醫師。在部分經營者利潤掛帥的思考模式下,聘請一個麻醉醫師加四個麻醉護士,遠比聘請四個麻醉醫師「划算」。台灣的麻醉醫師將來有沒有福氣「親自全程照顧病人,不借助麻醉護士」?民眾將來有沒有福氣得到這種服務?我對此非常悲觀。最近有一群人致力於推動專科護理師從事麻醉合法化(前幾年大力反對將醫護人員納入勞基法的似乎也是這群人),謝副院長應該找這些人談談才是。
台灣的麻醉醫師正如謝副院長描述的「人數嚴重不足」(有不少麻醉專科醫師已選擇揮別這個令人灰心的專業了),在開刀房裡為手術病人麻醉已疲於奔命,不見得還有餘力能為支氣管鏡檢查和大腸鏡檢查進行全身麻醉。和信醫院頗以醫療品質自豪。但品質是需要代價的,並不是所有的醫院皆有諸多收費管道(例如要求自費病人捐款),病人也不見得願意(或能夠)自費以得到與眾不同的醫療品質。或許謝副院長可以與大家分享:和信醫院一共有多少位麻醉醫師與麻醉護士?每個月的麻醉病例數與總時數?支氣管鏡檢查和大腸鏡檢查的全身麻醉(健保不給付)如何收費?然後大家可以想想:「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照顧」的代價(麻醉人力與病人的自費付出)為何?
謝副院長文中最後一句話亦有待斟酌。何謂「具麻醉能力的非麻醉科醫師」?如何認證?是自由心證,還是只要有麻醉經驗就可以?那麼也難怪坊間醫院會放任沒有醫師資格的「醫助」去開闌尾炎了。沒有麻醉醫師,果真是「非麻醉科醫師」在為病人麻醉嗎?姑不論麻醉品質的好壞,萬一手術中發生意外,誰能為病人急救?當然發生意外的風險不會太高,病人與家屬也不易判別麻醉品質的好壞,所以有很多手術醫師願意賭賭看,不知情的患者則莫名其妙地成了賭注,醫療品質也就跟著淪陷了。醫界的墮落,莫此為甚,「手術有大小,麻醉無大小。」
謝副院長文中所提到麻醉發生重大不良後果的原因,恐怕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請用「白美芸」為關鍵詞上網查詢,看「具麻醉能力的非麻醉科醫師」是如何施行麻醉的。台灣的麻醉醫師絕大部分是沒有罷工權的受雇者,對於改善惡劣的麻醉執業環境是有心無力。(作者為成大醫院麻醉部醫師,麻衣子是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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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兩位麻醉科前輩您們好,
我是醫學系大七的學生...關於麻醉科生活品質佳&具有挑戰性是我們一般的印象,不過在稍微瀏覽過您們的文章之後,發現我們對於麻醉科醫師生活品質與工作loading這方面抱持得似乎是太過美好的幻想;但我覺得重症照護這塊挺有趣的,但您們工作似乎都還是在OR為主? 這是各家醫院規劃不同,還是說台灣麻醉醫學會(我知道還有個重症醫學會,還有類似的幾個學會)本來就沒有把ICU care這部分歸進來呢??
還有請問麻醉科住院醫師訓練結束之後發展的可能性...待臨床,還是可以往學術研究方面走呢? 另外,如果能夠讓您們重新選擇,您們還會選擇麻醉科嗎(優點缺點?畢竟每個選擇都有好有壞嘛...)?
因為尚未到麻科實習,所以問的問題比教淺薄與不著邊際,還請多多指教。謝謝。
Posted by: 肉 | 2007.08.05 at 21:54
只要出一件事,麻醉醫師的生活品質就可能完蛋。
根據去年的麻醉通訊第42期,「麻醉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中規定第三年住院醫師的訓練項目包括「...重症醫療、...及各科醫護重症治療」。寫得很模糊。麻醉科可能會送住院醫師到ICU受訓一或二個月。
您可以再請教重症醫學會與急救加護醫學會,或貴院的麻醉科。
麻醉醫師可以走臨床麻醉、重症醫療、疼痛控制。至於學術研究,因為台灣現行的變態醫院評鑑要求,「期刊發表金腰帶」已是常態。
http://blog.tsubasa.com.tw/archives/000338.html
重新選擇?請看最下方的「註」。不過在本站的某處倒可以看到某位麻醉醫師在後悔:
http://morpheus.typepad.com/iait/2007/07/c130.html#comment-77011974
註:您算是有志青年,往後若有類似問題請至此處留言:
留言╱有志青年留言版
http://morpheus.typepad.com/iait/2004/12/post_4.html
Posted by: morpheus | 2007.08.05 at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