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鋒
(2002.6.27,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n/27/today-o1.htm#o4)
(略)在國內早在一九八七年李尚志教授等人就有病例報告指出併用Succunylcholine及enflurane可能會併發此種病症,提醒麻醉醫師注意,一旦懷疑惡性高熱時,就應鑑別診斷,積極治療。惡性高熱症致命性高但絕非如麻衣子醫師所言只有醫學中心的麻醉專科醫師才懂此一疾病治療,由Dantrolene被衛生署列入罕見疾病防治及治療藥物,惡性高熱症也適用藥害救濟法,足以證明此病症非醫療錯誤導致,麻衣子醫師指陳開業醫師設備、藥物不如醫學中心之完備實不可取。(略)(作者李俊鋒╱外科醫師)
▲回應一
☉Jack
(2002.6.27,麻醉論壇)
(轉載自http://ehospital.cch.org.tw/mynuke/modules.php?name=News&file=article&nuke_sid=244)
由李俊峰醫師的回應,爭執點有二:
1.臨床麻醉工作是否一定限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
2.麻醉護士能否取代麻醉醫師執行麻醉業務
第一點,有幾段值得討論與反駁的,所謂惡性高熱症國內早由李尚志教授等人指出云云,並不代表外科醫師(推論他是外科醫師),或整個外科醫界對此併發症熟知並且有處理應變的能力,本來這種爭議不值得一駁,就好像若有麻醉醫師要與外科醫師爭論誰比較會開刀,外科醫師是不是會笑掉大牙.本人自入行之初,教導訓練的前輩醫師們即諄諄教誨,千萬要將此症謹記在心,數十年來雖僥倖未曾碰到,但總以勿恃敵之不來的心情,戒慎恐懼,不敢稍有懈怠.就好像,古時候,徒弟入門,尚未習藝,師父即諄諄教誨,吾門有三戒......等一些重大的信條,他這一生不管如何就會遵從到底,一但碰到,馬上就會反映師父的教誨.
麻衣子的[健保規定,插管全身麻醉需麻醉專科執行],引發李醫師[只能限由麻醉專科醫師施行]的不滿,李醫師也太會雞蛋挑骨頭了,麻衣子也只不過是[依法行政]罷了,再退一百步講,健保內某些幾付只限某專科醫師執行的規定,比比皆是,獨獨單挑麻醉醫師責難,難道是李醫師對麻醉界有私人情結.
[醫療是一個團隊工作,專業分科是為了增加注意能力減少錯誤,而非為了利益排除他人從事的侷限做法。]前半句是對的,後半句就有點引喻失譬,難道國家舉辦那麼多的專能技術人員考試,醫學會的專科醫師考試,都是[為了利益排除他人從事的侷限做法。]嗎?醫師當然是全科訓練,但臨床遇到疑難雜症或併發症,不就是要請各次專科醫師來執行或會診嗎?所謂8/2法則,臨床上,醫師或專科醫師的價值就在於有足夠的能力處理20%例外,意外的事件.
至於挑剔麻衣子醫師所言[開業醫師設備、藥物不如醫學中心之完備],也不是平心之論,更何況,監測惡性高熱症的兩大儀器,體溫與吐氣末二氧化碳濃度,的確是只有規模大一點的醫院才有的設備.
最後,要釐清這個爭議,只要簡單的回答一個問題,你或你的親人要接受手術開刀,要不要麻醉科醫師?
同樣的,關於第二個爭議,不需長篇大論,也只要去問全國的麻醉護士,當他執行麻醉時,是喜歡選擇獨立操作呢,還是要跟麻醉醫師一起做?
▲回應二
☉meow
(2002.6.28,麻醉論壇)
(轉載自http://ehospital.cch.org.tw/mynuke/modules.php?name=News&file=comments&op=showreply&tid=23&nuke_sid=244&pid=22&mode=&order=&thold=#23)
李俊鋒醫師提到的「李尚志教授」是口腔顎面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兼麻醉醫學會會員,也算是台灣麻醉界的前輩。文中所提1987年的病例報告為:
Lee SC, Abe T, Sato T. Rhabdomyolysis and acute renal failure following use of succinylcholine and enflurane: report of a case. J Oral Maxillofac Surg 1987;45(9):789-92.
Lee SC, Furutani M, Yoshitake K, Sato T, Lin YS, Shong KL, Wang MH. [Rhabdomyolysis with myoglobinuric acute renal failure following the use of succinylcholine chloride and enflurane in a mentally-retarded patient: a case report]. [Chinese] Ma Zui Xue Za Zhi 1987;25(2):97-102.
上述第二篇的中文標題為:
智能障礙病人使用succinylcholine和enflurane誘發rhabdomyolysis和myoglobinuria的急性腎衰竭——病例報告。李尚志 古谷昌裕* 吉武一貞* 佐藤匠* 林耀興 熊國麟 王鳴鶴(中國醫藥學院北港附設醫院麻醉科,*日本國立滋賀醫科大學口腔顎顏面外科)。麻醉學雜誌1987;25(2):97-102。
▲wadadon贊曰:
親愛的李俊鋒醫師,請問台灣何時開始有您所謂的「麻醉護理師」?恕在下孤陋寡聞,頭一次聽到這個名詞。
李醫師一開始就說「正如麻衣子醫師所言惡性高溫症是麻醉醫師的夢魘」,後來卻又說「執行麻醉工作的責任當然由執行麻醉的醫師負責,絕非如麻衣子醫師所言只能限由麻醉專科醫師施行」。似乎有點前後矛盾?如果不是由麻醉醫師進行的麻醉不幸發生了惡性高溫,怎麼會變成「麻醉醫師的夢魘」?
李醫師提到:「惡性高熱症致命性高但絕非如麻衣子醫師所言只有醫學中心的麻醉專科醫師才懂此一疾病治療」。可是麻衣子醫師的原文明明是:「可誘發惡性高溫的藥物剛好都是麻醉醫師最常用、最熟悉的藥物,因此惡性高溫的診斷及治療是麻醉醫師的專長。」這裡出現的邏輯謬誤為「稻草人謬誤(straw man)」(扭曲對方論據以攻擊之)。
李醫師繼而提到:「由Dantrolene被衛生署列入罕見疾病防治及治療藥物,惡性高熱症也適用藥害救濟法,足以證明此病症非醫療錯誤導致...。」可是麻衣子醫師只是由報導中王姓整形醫師的說法推斷發生的是惡性高溫,並指出王姓整型醫師對惡性高溫的了解有點離譜,並沒有說惡性高溫是王姓整型醫師「醫療錯誤導致」的。
李醫師認為「麻衣子醫師指陳開業醫師設備、藥物不如醫學中心之完備實不可取。」只不過指出一個事實,那裡不可取?
▲相關連結:
meow列出李尚志教授的兩篇論文,題目差不多。請問是不是一稿兩投啊?
Posted by: jreader | 2004.10.10 at 00:59
建議站長連結MHAUS網站。
http://www.mhaus.org/index.cfm/fuseaction/Content.Display/PagePK/Home.cfm
Posted by: wsearcher | 2004.10.10 at 19:10
代替站長回答:
從善如流,已在「惡性高溫」一文最後加入該連結。
感謝wsearcher。
Posted by: wadadon | 2004.10.13 at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