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境森
(2001.10.29,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oct/29/today-o1.htm#o5)
(略)
健保局有種就宣布因預算不足,因此,不給付診所假日診察費,請民眾自求多福。如果健保局想當好人,要求診所週日照樣看診,那麼月合理量就應以三十天計算,才是合情合理!總不能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站在民眾立場,週日有熟識的診所醫師可以看診,這是再好不過了,爭取三十天給付,才對得起繳保費的人民。(作者楊境森╱耳鼻喉科學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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