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華
(1998.6.7,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敬愛的婦產科醫師:
相信你們已經從電視、報章得知一位同道,在做手術時,因為沒有請麻醉專科醫師來幫病人做麻醉,造成不幸後果。有部分醫師慶幸自己也常常找麻醉密醫替病人做麻醉,驚險度過而沾沾自喜。在此,我謹代表全台灣的麻醉專科醫師敬告這些人,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的,當您碰到的時候,不單只是金錢的損失,還會一輩子內疚,到時候在電視上大哭一場,無法消除心中永遠的痛。
或許,你會自找台階,說現在台灣麻醉專科醫師不足,不容易找到合格的麻醉專科醫師。別忘記了市場經濟供需平衡的觀念,當麻醉專科醫師的需求越高時,其供給量就會越大。我可以代表全台灣的麻醉專科醫師告訴你們,只要您付得起對麻醉專科醫師的尊敬與禮遇,絕對找得到合格的麻醉專科醫師與您合作。
又或許,您會說:中華民國的醫師法並沒有規定合格的任何醫師不能做麻醉醫療行為,所以自己做麻醉並未違法。沒錯,法律是如此,但是,您又如何做麻醉呢?要全神貫注地替病人開刀,又如何分神去關心麻醉的事情,且如何去指導麻醉護士或一般護士,甚至外行人去做麻醉?一位合格的麻醉專科醫師,要接受至少四年的麻醉住院醫師訓練,通過嚴格的專科醫師考試。因此,我可以說:您不懂麻醉!
每次健保局討論如何改善麻醉給付?如何確定麻醉專科醫師的專業權的時候,打壓麻醉醫師最用力的,就是 貴學會的代表!經過這次的教訓,相信應該學習到如何尊敬麻醉專業。(作者沈青華為中華民國麻醉醫學會理事)
▲morpheus註:
感謝打字工elec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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