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坤堡
(1997.9.13,民生報)
衛生署詹啟賢署長接受貴報專訪時表示,將在最短時間內,改善急診和重症醫療品質,並列為施政第一要務。本人十分認同署長理念,期望於民眾生命垂危之際,仍保有其最基本的尊嚴。
不可否認的,急診與重症醫學過去確實存在許多弊病。以急診醫療而言,過去許多大醫院都以實習醫師與資淺的住院醫師,充當第一線診療,品質堪慮。然而近幾年來,各大醫院紛紛獨立設急診科,並擴編主治醫師名額。
小醫院的急診更是問題重重,常以外科助手穿上白袍,冒充正牌醫師診治病患;而可喜的是,民眾知識水準的提高,「非醫師」的醫療行為,越來越容易被識破而遭檢舉,因此這些醫院只好花錢請正牌醫師來值班,以減少被檢舉與誤診的風險,改善品質。
然而,除了急診與重症醫療之外,「改善麻醉品質」更應當被列為第一要務。近年來,非麻醉專科醫師執行的麻醉品質低落.而專科醬師人才流失之嚴重,紛紛呼籲衛生署與相關單位重視,從未得到正面回應。難道是因為麻醉行為是發生在門禁森嚴的開刀房中,就可以讓常人看不到的罪惡繼績存在嗎?詹署長來自基層,不知道南部地區還有「獸醫」,攜帶著古老破舊的麻醉機,到處幫人上麻醉,試問被麻醉病人的尊嚴何在?也有麻醉護士的先生完全外行,跟著老婆到處上麻醉,試問被麻醉病人的尊嚴何在?更有某醫院院長,強迫其院內麻醉護士,在沒有麻醉醫師監督下,為病人上麻醉,並聲稱「出了事,我負責!」人命關天,難道用金錢就可以擺平?
問題是,即使是「獸醫」幫病人麻醉,醫院也可以從健保局領到同樣給付,一毛錢都不少!這種情況就像小醫院急診請助手診治一樣,醫院還可以賺更多的錢。
依照衛生署規定,麻醉醫師每人每年合理麻醉量為一千五百例,但此規定並無約束力。以某家醫院為例,以其開刀數來算,至少要請四位麻醉醫師,卻只請一位,更荒謬的是,健保給付一毛也不少,此醫院光是由健保局得到此不公、不義的利益,每年近千萬元,試問病人權益何在?生命的保障何在?
我們曾多次與衛生署官員接觸,希望改善此一不合理現象。可是,標準答案永遠是:「只要是中華民國的醫師,我們就不能限制他,不讓他上麻醉。」試問:如果官員講的是合理的,為何健保局連風險不高的復健治療,都要限制復健專科醫師才能申報?
現在已經少有醫學生畢業後,願意學麻醉了,因此希望不要讓我們這些堅守崗位的稀有動物,也失望的離開。
學麻醉以來,前輩殷殷教誨我們:上麻醉就像開飛機,稍一不慎,就有「空難」的危險;看看馬祖空難事件,想著自己的工作,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讓坐在麻醉飛機上的病人都能安全著陸,不知詹署長以為然否?!
(作者現任麻醉醫學會常務理事、麻醉品質促進會理事)
▲morpheus註一:
感謝打字工ocrepson。
▲morpheus註二:
本報導為「台南市麻醉品質提昇公聽會會議手冊」內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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