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專科醫師執行的麻醉,何如一樁綁架案?
☉陳坤堡
(1997.5.17,民生報37版)
白曉燕綁架撕票案,舉國譁然、天人共憤,歹徒的殘暴不仁,非但國法不容,天理亦不容。台灣的經濟發展頗受世人肯定,但若論及個人的生命與尊嚴,則在這裡顯然並未受到保障與重視。
舉我最關心的麻醉品質為例,台灣的麻醉已到了需要破釜沈舟、徹底改革的時候。中央健保局對於麻醉的忽視,不論是否專業人員執行的麻醉技術,一律給付同樣的金額;要知道:麻醉的危險通常在一瞬間,需要經嚴格訓練後的專家的執行與監督,但健保局卻不為病人的生命安全把關,浪費公帑、對不起納稅義務人,也對不起生病躺在手術台上無辜的病人。
當前醫院經營者最流行的是經營與管理策略,在成本效益考量下,樂得減少麻醉專科醫師的成本支出,以牟取更大的利益。不少醫院以種種方法,讓麻醉醫師知難而退、改行他就,卻仍口口聲聲說麻醉醫師不足,如此的醫療品質,民眾可以不知道,政府卻不能不管。
有一家醫院甚至迫使麻醉專科醫師離去,由於該院的麻醉科護士秉持道德勇氣,一方面也怕病人出事,拒絕在沒有麻醉專科醫師監督下執行麻醉;該院院長竟然到開刀房,站在護士後面,強迫其執行,並保證:「妳上麻醉,出事我負責!」天啊!出了事是無辜生命的犧牲,誰能負責?這種情形何嘗不像綁架案?院方為了健保的不當得利,強迫護士上麻醉,難道不像綁匪?若病人僥倖過關、不出狀況,此時醫院有如綁匪拿到贖金後,揚長而去;不幸出了事,那不等於拿到贖金後撕票?
每一條生命都是寶貴的,出了事,再多道歉與愧疚又有什麼用?又豈是幾個人下台,就可以挽回的?生命無法重來,麻醉出了事,更是一條不歸路。
(作者為中國醫藥學院麻醉學科主任,中華民國麻醉醫學會常務理事)
▲morpheus註一:
感謝打字工ocrepson。
▲morpheus註二:
本報導為「台南市麻醉品質提昇公聽會會議手冊」內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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