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失獲賠逾4000萬 口蹄疫專家已往生
(2011.8.21,自由時報)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0/today-life11.htm)
(2011.8.21,自由時報)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0/today-life11.htm)
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因台北市聯合醫院醫療疏失成為植物人,更在四月不幸往生,最高法院昨天審結,判決台北聯醫敗訴確定,須賠償何維莊家屬看護費、醫療器材等費用及利息約一千一百萬餘元,全案確定。加上先前定讞的三千一百萬餘元賠償金與利息,台北聯醫賠償金額超過四千萬元,創下醫療糾紛賠償最高紀錄。
...麻醉醫師傅××的刑事責任,法院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確定。
...賴秀穗估算至九十九年底照顧妻子須多花一千多萬元,追加求償。...合議庭贊成賴秀穗意見...最高法院最後判決免除傅××的連帶賠償責任,判台北聯醫須賠償一千零五十多萬元。
▲morpheus贊曰:
法律知識相當貧乏的站長以為四年前的判決已經是「最終判決」,如今才知道還有「追加求償」這回事。所謂的「追加求償」,站長猜測是依民法第227條所為的「訴之追加」:
民法第227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如今這件悲劇的法律面「似乎」到此落幕。最終總金額到底是多少?
民事賠償:20118974 + 2881883 = 23000857
精神慰撫金:1600000
這次的追加民事賠償:10501698
以上加總 = 23000857 + 1600000 + 10501698 = 35102555
至於「按年息5%計算之法定延遲利息」的多寡,已超出站長的理解範圍,得請法律或金融專家來核算加總。不過在4年前,本案的法定延遲利息已高達830萬元。
看到以上的數字,深深感到震驚與悲哀,更領教到法律的冷酷無情。如果這就是一條命的代價,如果站長每救一條命就有這代價的十分之一當作鼓勵,那麼站長早就退休雲遊四海去了。
強烈建議對麻醉科有興趣的「有志青年」:在成為麻醉科R1之前要對這件悲劇的來龍去脈有些基本概念。至於已經不幸成為麻醉科住院醫師者,你們還有未來,識時務者可以趕快走「旋轉門」。麻醉醫師在教育醫學生時,應將這個血淋淋的案例當作醫事法律教材。
任何悲劇都有其光明面。這件悲劇的獲利者包括:
一、律師。
二、賣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緊急氣切組)的廠商。
三、同時符合(缺一不可)以下五條件的麻醉醫師:(1)身邊有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2)知道其正確使用方式,(3)運氣不好而碰上需要以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急救的患者,(4)運氣夠好而能以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將患者救回來,(5)事後患者完全沒有後遺症。
四、識時務的醫學生。
▲相關連結:
留言╱有志青年留言版
2111萬事件
2111萬事件後續發展:23009857+7000000
2111萬事件最終判決:民事賠償2300萬+精神慰撫金160萬+法定遲延利息830萬
不要太早辦住院醫師迎新
扭曲的醫療生態
法律知識相當貧乏的站長以為四年前的判決已經是「最終判決」,如今才知道還有「追加求償」這回事。所謂的「追加求償」,站長猜測是依民法第227條所為的「訴之追加」:
民法第227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如今這件悲劇的法律面「似乎」到此落幕。最終總金額到底是多少?
民事賠償:20118974 + 2881883 = 23000857
精神慰撫金:1600000
這次的追加民事賠償:10501698
以上加總 = 23000857 + 1600000 + 10501698 = 35102555
至於「按年息5%計算之法定延遲利息」的多寡,已超出站長的理解範圍,得請法律或金融專家來核算加總。不過在4年前,本案的法定延遲利息已高達830萬元。
看到以上的數字,深深感到震驚與悲哀,更領教到法律的冷酷無情。如果這就是一條命的代價,如果站長每救一條命就有這代價的十分之一當作鼓勵,那麼站長早就退休雲遊四海去了。
強烈建議對麻醉科有興趣的「有志青年」:在成為麻醉科R1之前要對這件悲劇的來龍去脈有些基本概念。至於已經不幸成為麻醉科住院醫師者,你們還有未來,識時務者可以趕快走「旋轉門」。麻醉醫師在教育醫學生時,應將這個血淋淋的案例當作醫事法律教材。
任何悲劇都有其光明面。這件悲劇的獲利者包括:
一、律師。
二、賣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緊急氣切組)的廠商。
三、同時符合(缺一不可)以下五條件的麻醉醫師:(1)身邊有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2)知道其正確使用方式,(3)運氣不好而碰上需要以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急救的患者,(4)運氣夠好而能以emergency tracheostomy kit將患者救回來,(5)事後患者完全沒有後遺症。
四、識時務的醫學生。
▲相關連結:
留言╱有志青年留言版
2111萬事件
2111萬事件後續發展:23009857+7000000
2111萬事件最終判決:民事賠償2300萬+精神慰撫金160萬+法定遲延利息830萬
不要太早辦住院醫師迎新
扭曲的醫療生態










每次看到這個新聞,就很心痛,非常心痛!
與傅醫師同期,她絕對是一位負責認真的醫師,我深信她當時已經做了所有的方法拯救病人。絕對不可能是報載「沒有馬上處理」的糊塗麻醫!(麻醫不能太老實,這是我從她得到的教訓...唉)
可是因為這件事,已經毀了她一切(及一生),現在再來一個「追加賠償」,情何以堪!
也有朋友認識苦主夫婦,質問我,怎麼有這麼差的麻醉醫師,我要如何解釋我們每天的生活就是這麼提心吊膽...
是制度殺人,不是專業殺人啊...
Posted by: 麻顛顛 | 2011/11/26 at 下午 4:19
【急速崩毀中的急重症醫療】
http://doctorwebber.com/viewpoint_detail.php?id=110
「這國家、這社會的醫療,終究會走向自己應去的地方。」
Posted by: morpheus | 2011/11/28 at 下午 2:01
這個古老的醫療糾紛案例至今我們非當事人之親密伙伴、或同一家醫院之醫療工作人員,
仍然不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會導致這麼嚴重的結果。
有傳聞說麻醉醫師在麻醉誘導時不在場,由麻姐獨自進行麻醉誘導及多次反覆挿管,
致使麻醉醫師後來趕到時,上呼吸道嚴重阻塞,連Mask ventilation都無法進行。
這個醫療糾紛毀了兩個家庭?不知道麻姐有沒有事?
口蹄疫專家何維莊的家庭後來的結果大家都知道,
據聞沒有拿到什麼金錢的賠償,法院判給她幾億都沒用,
為什麼不經由法律制度成立國家的賠償機制,直接了當又有保障,
只想到從可憐的醫奴身上挖錢;
這種白癡的司法制度只是給人民喊爽。
另外,據聞當事的麻醉醫師也是家庭破碎,與先生離婚?
辭掉醫院之工作?轉入地下?開始行走江湖?
地下化的麻醉工作後,限拿現金?幾乎變成比非法勞工還不如的下場?
任何經濟活動均告終止?銀行內不能有任何存款?
個人外下無法置產購車?否則會被追繳。
整個事件除了顯示出呆九整體醫療制度極度不合理,
再加上政府與國民上下交相賊之外,
再好的醫師在爛透的制度之下,我們還會繼續看到相同的不幸案例,
白癡民眾永遠無法體會什麼叫做制度殺人,
醫師與病患都不會得到任何的好處。
Posted by: FATCAT | 2012/1/20 at 下午 7:18